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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超标对人身体的危害

来源:www.fjyqhjkj.com         发布时间:2023-01-15 返回列表

     一、对眼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长期接触低浓度的甲醛引起的主要症状是流泪、打喷嚏、咳嗽甚至出现眼结膜炎、鼻炎以及支气管炎等。空气中甲醛浓度若越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对免疫系统的影响

  甲醛可引起过敏性哮喘,大量接触时还可引起过敏性紫癜。在新装修环境中工作的人群,血清中IgG、IgA含量与在未装修环境中工作的人群比较有所改变,能刺激产生IgG抗体和T淋巴细胞比例减少。

     三、对肝脏的损害

  红细胞和肝脏可能是甲醛进入血循环的**初靶器官。甲醛主要经肝脏代谢,由肾脏排出。如果体内甲醛超过肝脏的解毒能力就可损害肝脏。国外曾有多起居住在甲醛建筑材料的建筑中发生急性中毒性肝炎的报告。尽管其肝脏毒性研究较少,但确已证实,甲醛对于人的肝脏具有潜在毒性。

  四、对皮肤的影响

  主要引起接触性皮炎和粘膜刺激症状。甲醛蒸汽可以在空气中直接接触皮肤,引起皮炎、皮肤发红、剧痛、裂化以及水疱反应。反复刺激可以引起指甲软化、黑褐色变。职业接触条件下,甲醛更是引起工作人员皮肤损害的重要原因。在波兰的一项研究表明,在确诊的职业性皮肤病中,职业性、过敏性、接触性皮肤炎(Occupational 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OACD)占了95%的比例,而在这些OACD中,有18.1%是由甲醛所引起的,并且这一比例还在增大。

五、对内分泌系统的影响

  甲醛接触者可出现手颤、手掌多汗、肢体麻木和指端触觉降低。长期接触低剂量的甲醛(0.017mg/m3-0.0678mg/m3)还可以引起妇女月经紊乱。

  六、致突变与致癌作用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认为甲醛属可疑致癌物质。实验表明,甲醛可共价结合于DNA上,表现为单股DNA破坏。甲醛还能对小鼠产生显性致死性突变。大鼠吸入高浓度甲醛可诱发鼻鳞状细胞癌。甲醛对人群的致癌根据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七、对神经系统的影响

  甲醛属于神经毒物。试验表明,它可以引起神经系统的变性坏死,DNA、RNA合成减少。通过对长期从事解剖工作人员的研究发现,其记忆力、灵敏度、平衡功能、协调功能等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降低。长期接触甲醛者,可以发生不同程度的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障碍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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